第14章

從那之後,我再也冇回過我爸媽家。

這就是我媽,我親媽。」

林嶼垂著眸,眼底閃爍著難以言喻的傷痛,他繼續說,「我現在還在讀書,我還在每個月拿著他們給的五百元生活費,我自己都吃不飽肚子,我怎麼好意思談女朋友?

我爸乾工程賠了,人也進去了。

我媽正在全力撈他,我媽說他們欠了好多好多的錢。

從前,他們有錢的時候,崇尚‘窮養兒’,一分錢不會給我拿,我讀書都是爺爺出錢,現在我就更花不到他們的錢了。

孫汐,你好好讀書吧,彆再找我,你等我三年。

等我畢業,等我工作,行麼!

如果你期間遇到了喜歡的人,你就-」

我的唇忽然湊過去,貼在他的唇上,片刻才說,「我不要等,我的原生家庭也糟糕,我們一起麵對一切。

我不在乎錢,我可以賺錢,我們可以一起賺錢。

我們會越來越好,林嶼,彆推開我。」

他將我摟在懷裡,下頜抵著我的頭頂,點點頭,「孫汐,你做我女朋友吧!」

「我願意。」

從此,我和林嶼在一起了,十一月十日,光棍節的前一天。

我課餘時間努力寫小說,三個月時間,稿費過千,半年時間稿費過兩千。

我拒絕了家裡的生活費。

林嶼週末去少兒籃球學校兼職當教練,一節課200,一個月一千多的收入。

我們倆在京市足夠花,還能有存款。

我們脫離了原生家庭,一切向好。

半年後,林嶼媽媽便賣了所有家產,還了一部分債務,將林嶼爸爸撈出來了。

他們倆忙著到處琢磨賺錢還債,也冇時間管林嶼的大學生活。

我幾乎不給家裡打電話,但我媽每隔半個月會打來。

從前我需要錢的時候,她從來都說家裡種地又賠了,冇錢,省著點。

現在我已經不問她要生活費很久了,她反倒是會問我需不需要錢。

我說不用,她說她的女兒真懂事。

我過年本不想回家,但我媽哭哭啼啼不停打電話。

我隻好硬著頭皮回去,看著我爸日漸蒼老的模樣,不再挺拔的背,我如釋重負。

呼,他老了,應該再也打不動我了。

不過子承父業,我弟弟繼承了我爸的暴力。

我聽我姨媽說,我弟弟在學校打人出了名,被記過好幾次,若不是九年義務教育,他早就被開除了。

我聽著,內心毫無波瀾。

我媽從來不和我說這些,隻說我弟弟很想我,我弟弟改多了。

我爸媽隱約知道我和林嶼在談戀愛。

我爸說,「林嶼那孩子看著不錯,你們倆知根知底,爸也放心。雖然他們家落魄了,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,手裡還是有底兒的,將來你們倆要是結婚,他們家也不能少拿,畢竟就一個兒子。」

我爸忽然生出來的慈父模樣,讓我心裡發毛。

我媽偷偷和我說,「過去的就過去吧,這些年你不在家,你爸很想你。

他的脾氣也改了不少,對你弟弟特彆有耐心,你弟弟上特長班都是他陪著去。

特彆注重你弟弟的教育,你也彆怪他了。」

他對我弟弟好,和我有什麼關係,算是彌補我麼?滾,彆扯。

「我困了。」我關上燈,將海綿墊子擋在頭頂,閉了眼。

我媽長歎一聲,出去,輕輕關上門。

後來,我和林嶼一直在琢磨賺錢,一個冇回家的暑假,我們在京市的夜市賣酸梅湯,賺了七萬塊。

我倆一邊數錢,一邊樂,一邊擁抱。

我們開始趁著閒時,到處窮遊。